技術摘要
一種煉鋼用脫硫劑包含精煉渣及補充材,以該精煉渣總重量為100wt%,精煉渣包括52~56 wt%的氧化鈣、6~30 wt%的氧化矽、6~28 wt%的氧化鋁、5~7 wt%的氧化鎂、2~8 wt%的氟化鈣及0.7~1.1 wt%的硫。補充材包括氧化鈣、氧化鋁及氧化矽。以該煉鋼用脫硫劑的總重量為100重量份計算,精煉渣的含量範圍為30~50重量份,以及該補充材的含量範圍為50~70重量份。以精煉渣及補充材的總重為100 wt%,氧化鈣的總含量範圍為55~60 wt%,氧化鋁的總含量範圍為25~30 wt%及
成果來源
國科會
申請專利國家
中華民國(發明)
專利證號
I602925